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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联手警方破获跨境网络诈骗案

2011/1/27 16:04:00

日前,从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法院获悉,国内互联网史上跨境反欺诈维权第一案被告人王某一审已经宣判。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70000元。

  09年9月,安徽人王某利用假身份、冒用他人工商执照,“借壳”在阿里巴巴平台上注册虚构贸易公司,以“超低价”钓买家上钩,收款不发货的伎俩,三月内共骗得外籍客户购买合同款共10万余元。

  后被阿里巴巴数据安全中心发现,王某及其注册的公司随即被列入黑名单,经过阿里巴巴与警方的大力侦查,2010年1月,王某被合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此案于今年1月11日在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低价诱饵 狡猾骗子屡屡得手

  听说网上做生意“来钱快”,王某就假借他人工商执照之“壳”,花钱以虚假手段申请加入阿里巴巴国际站,骗得会员资格。此后陆续接到大量国际买家询盘,王某通过以远低于市场价的“诱饵”“钓”买家上钩。

  2009年9月28日及同年12月,分别有两名塞浦路斯和叙利亚人,通过阿里巴巴国际网站搜索到王某冒名注册的“安徽宗保”和 “孙永洪”两家公司所展示的产品信息,并与之通过邮件确认合同后,在没有收到货物得情况下通过银行先行汇款。收到货款之后王某就莫名“失踪”,货物也不见踪迹,外籍商人这才发现上当。一方面通过朋友向我国公安机关报警,另一方面向阿里巴巴平台举报。

  法网恢恢 网络欺诈终尝恶果

  经查实,阿里巴巴将这两家骗子公司账号关闭并列为黑名单。被断了“财路”的王某并没有罢休,又试图再以其他名义再次骗取注册时,被阿里巴巴通过数据库匹配发现,揪出了隐藏其后的骗子真面目,断然拒绝其注册申请。

  随后,在阿里巴巴的积极配合之下,合肥警方成功破获了这起网络跨境诈骗案。因涉嫌合同诈骗罪,王某于2010年1月被合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批准,2010年3月被执行逮捕。2010年1月25日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70000元。

  首案告捷 剑斩网络欺诈恶势力

  “这起案件的成功破获将带来了巨大的正面影响,犹如利剑一般直插向所有的网络欺诈行为,为企图借用互联网蒙骗警方的犯罪分子敲响了警钟,也对维护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形象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张樊表示,一直以来,由于被诉人信息和难以取证等多方面原因,网络维权,尤其是跨境投诉维权更是难上加难。

  合肥警方表示, 这起案件是他们破获的此类性质第一案。其成功破获,与阿里巴巴积极的配合分不开。根据庭审公诉人出示的证据表明,正是由于阿里巴巴方面协助警方取得制式合同、工商执照、旺旺聊天记录等重要信息,才使得该跨境网络案件能取得充足证据。中国互联网历史上第一起成功维权跨境反欺诈案,由此告一段落。

  “阻碍电子商务发展、损害中国小企业形象的网络诈骗团伙就是新型'网络欺诈恶势力’,阿里巴巴将坚决打击,决不妥协。”阿里巴巴CEO卫哲表示。

  阿里巴巴筑诚信组合拳

  作为电子商务平台的阿里巴巴采取了多种措施,构筑电子商务诚信平台体系,打击以网络诈骗为代表的网络不诚信行为。

  2010年9月,阿里巴巴CEO卫哲在阿里巴巴与新华通讯社合办的2010“诚信中国年”诚信沙龙上宣布,将9?11定为打击网络诈骗等恶势力的宣战日,即日起将关闭平台上1000多家不诚信企业,并成立打击“网络欺诈恶势力”专项基金。

  从2010年第三季度开始,阿里巴巴还定期向社会和媒体公开阿里巴巴查获的网络骗子姓名、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让其无处藏身。

  卫哲表示,“打击网络欺诈是对阿里巴巴平台会员的有力保障,从而帮助小企业诚信经商,快速发展。”

  预防欺诈 阿里巴巴和警方来支招

  警方表示,在类似案件发生时,受害人应积极报案。立案标准是人民币20000元(可累计)。立案条件包括明确报案人、举报对象,叙明报案事由,提供明确的银行账户信息等。

  阿里巴巴相关负责人提示,在网络交易的整个过程,消费方应保持警惕和理性。首先,对卖家是否具有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资质以及第三方支付担保服务要尽量识别,尽量甄选有资质的供应商;其次,交易前应仔细调查资信,理性的避免低价格陷阱和避免直接转帐;全部的网上交易证据包括邮件、阿里旺旺聊天记录以及电子合同要妥善保留;交易后一旦发现问题,买家同时可以向卖家所在地的公安局报案,以便追讨经济损失,并且有利于将犯罪份子绳之以法。

原文地址:https://tech.qq.com/a/20110127/000260.htm